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經國務院批准,從2008年6月13日起取消部分植物油的出口退稅,具體商品名稱和稅則號見附件。
具體執行時間,以“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海關註明的出口日期為準。
特此通知。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二八年六月三日
附件:
取消出口退稅的植物油清單
序號
商品代碼
商品名稱
1
1507100000
初榨的豆油〔但未經化學改性〕
2
1507900000
字號: 小 中 大 | 打印 發佈: 2008-6-18 20:21 作者: 原創 來源: "; var atype = "0 查看: 0次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經國務院批准,從2008年6月13日起取消部分植物油的出口退稅,具體商品名稱和稅則號見附件。
具體執行時間,以“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海關註明的出口日期為準。
特此通知。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二八年六月三日
附件:
取消出口退稅的植物油清單
序號
商品代碼
商品名稱
1
1507100000
初榨的豆油〔但未經化學改性〕
2
15079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