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大中華黃頁貿易資訊入口 >> 全球商情 >> 食品農業畜牧 >> 食品農業畜牧商情資訊 >> 查看資訊
字號: 小 中 大 | 打印 發佈: 2008-6-18 20:21 作者: 原創 來源: "; var atype = "0 查看: 0次
2008年4月21日,巴林標準計量局制定了食品包裝—第2部分中塑膠包裝一般要求(6頁阿拉伯語,3頁英語)的草案。
該技術法規草案規定海灣標準“食品包裝—第2部分:塑膠包裝一般要求”第7條(標簽)規定的要求為強制性要求。標準規定了用作食品包裝材料的塑膠包裝標簽要求,如:塑膠材料的類型、重量、容量、數量或基於包裝類型的尺寸、“食品級別”聲明、目的和適用類型、使用說明及警告。
評分:0
內容:
發表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