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資料來源及時間:香港大公報2008年7月23日
商情本文:
隨著市場行情急轉直下,二○○七年基金市場瘋狂擴張的情形不復存在,熊市中可能出現的基金巨量贖回、銷售資金挪用等問題重新浮出水面。中國證監會發布31號公告,宣布於九月至十二月對基金銷售機構進行現場檢查,及時疏導熊市中可能出現的新問題,並提醒基金公司有20大風險點需要設置應急預案以維護穩定。
是次現場檢查內容詳盡,具體到檢查宣傳推介材料是否違規使用安全、保證、承諾、保險、避險、有保障、高收益、無風險等可能使投資人認為沒有風險的詞語。中國證監會對商業銀行、證券公司、基金公司等即將進行的現場檢查包括9個方面,分別為資金安全保障、內部控制制度、總行或總部的制度制定及執行情況、各分行或營業部的執行情況、資訊管理平台、宣傳推介材料、投資者教育、基金銷售協議、數據報送。
中國證監會還在公告中要求各基金銷售機構維護穩定工作,對基金銷售業務中的風險點進行系統深入的梳理,並制定或改進相應的應急預案和風險控制制度,必要時應當進行應急演練。證監會在《基金銷售與信息系統應急預案風險點匯總》中指出20大風險點,例如巨額贖回、挪用銷售資金、宣傳推介材料誤導性宣傳、群體性事件等。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高管、基金經理等核心人員對外講話或博客內容引起市場波動、公司主辦的基金論壇內容引起市場波動、其他形式的言論引起市場波動也被證監會列入20大風險點之中。中國證監會要求基金公司嚴查並禁止公司高管、基金經理等核心人員對外發布影響市場波動的言論,一旦發生應立即撤銷並更正以消除影響。若是其他形式的言論引起市場波動,則要求基金公司或基金銷售機構協助當地證監局查明言論來源並由基金管理公司向公眾進行更正。
是次現場檢查將由證監會36個派出機構對轄區內商業銀行的總行及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級分行(北京、上海、廣東及深圳地區除外)、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進行檢查。
